當局擬修訂公務員紀律機制 如被控人首次無合理理由缺席可續聆訊

公務員事務局建議修訂公務員紀律機制,如被控人員首次在無合理理由下,缺席紀律聆訊,就可以在對方缺席下繼續聆訊。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,會以普通人的標準,評定何謂合理的缺席理由,包括會接納生病、家人急病等情況。 她又提到在新機制下,涉及紀律處分可以只根據判刑等作出懲罰決定,但強調如有需要,仍可選擇等待取得法庭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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